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赵攀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?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9-20 11:06)    点击:167

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?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吗?

 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

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,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。虽然没有登记备案,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,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。

 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赵攀律师提供“工程建筑  交通事故  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攀律师,赵攀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赵攀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59701119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赵攀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西宁律师 | 西宁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赵攀律师主页,您是第26219位访客